于和平没等书文回答,便自顾自地说道:是了,这焦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于和平抚摸着自己的腿,下面装的是义肢,他记得十几年前那个夜晚,电流的呲呲声,一点点蔓延到心脏,浑身无法动弹,但意识十分清醒,清醒地闻到肉体被烧焦的味道。
“真是恶有恶报..”冯丽丽咬牙切齿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女人。
“你的腿不会是……”苏明哲没有说下去,等着于和平解释,这对夫妻和死去的燕子为何结怨,看二人反应,苏明哲大约能够猜到。
于和平十分坦荡,没有遮掩:像你猜的那样,我的腿是因为她才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你之前隐瞒,为什么现在要说出来?”于和平至今才吐露出过往,之前他见过样子,自己也将扑克牌给他看过,他只字未提,等燕子死后,他才来揭穿谜底吗?
“因为我并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所以自然不认得她。”这件事确实太蹊跷,于和平不知道如何解释才能打消苏明哲对他的怀疑。
“之前不认得,现在又认得了吗?”这解释也真的是没有任何逻辑,苏明哲觉得好笑。
“因为这个现场,和我十几年前的遭遇一模一样。不同的是,我命大,做了截肢手术,活到了现在。”于和平轻巧的说着,几句话勾勒着自己那段残酷的经历。
苏明哲心里咯噔一下,一模一样的现场,凶手用死者曾经犯下的过错,来惩罚他们自己,眼前这个风淡云轻的于和平,真的会是凶手吗?苏明哲不敢笃定了。
“当年的事情,你能详细说说吗?”
“诶,你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同情心,我……”冯丽丽实在是太讨厌苏明哲了,谁愿意再次将心理和身理最深的伤痛撕扯开来。
于和平拍着冯丽丽的手打断了她的话,他语气依旧那么的温柔:没事,苏先生,如果对你的破案有帮助的话,我可以说。十三年前,我才12岁……
于和平娓娓道来,十二岁那一年在他身上发生的人生巨变。
那是一个十分闷热的夏夜,蝉鸣哇叫,北方偏僻的村庄三不五时的停电,连电风扇都用不了。为了生计,村子里的青壮年大多都出去务工了,只剩下了老人和小孩。
村口的大槐树下,铺着竹席、放着竹床,有三五个老人摇着蒲扇在纳凉,成群的小孩子围着吵着、闹着、抓着萤火虫。于和平是少见的安静性子,乖乖的坐在竹床上,在煤油灯下,看着《故事会》。8岁的冯丽丽趴在他的脚下,缠着他说着故事。
于和平的家并不在这个村子,只因为冯丽丽的奶奶生病住院了,母亲与于和平的妈妈在一个工厂打工,便让他来帮忙照顾。农村里,从来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十几岁的少年,做饭洗衣什么都会,从来没让父母操过心。
冯丽丽自小便喜欢这个小哥哥,总愿意跟他玩,于和平把刚刚看来的鬼故事,说给冯丽丽听,吓得她哇哇直哭,扑进了他的怀里,只得又慢慢地哄着她。
边上的爷爷奶奶们调笑着说:小丽这么喜欢小平,长大给他当媳妇好不好?
这并不是第一次别人说起这个话题了,于和平总觉得是大人开的玩笑,腼腆的笑笑从来不当真。可冯丽丽是个鬼精灵又胆大,赶紧停止了哭泣,小大人的说道:我妈妈早就说过了,我长大了就是要嫁给平哥哥的。
“那可讲不准,小平成绩好,模样也好,长大说不定讨个漂亮城里媳妇,瞧不上你了。”摇着蒲扇的爷爷继续取笑着冯丽丽。
冯丽丽死死抓住于和平的手:“平哥哥,不许讨城里媳妇,不许!”
于和平笑着摸着她的头不知如何回答,他心智早熟从来都是说话算话,就算是哄小女孩的话,他也不愿意撒谎。
“中不中吗?”冯丽丽的小脸紧张得通红,也不愿意放手,生怕现在平哥哥就跟城里姑娘跑了。
于和平只得抱起她,转移话题:走,丽丽回家睡觉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你还没说中不中呢~~”
“中~”
“拉钩?”
“好。”
“不许找城里媳妇,只能娶我~”
年幼的冯丽丽伏在了于和平的肩头,得到了他的许诺后没走两步,就安心地睡了过去。于和平笑着将小丽丽抱回了家,放在了床上。冯丽丽睡觉极不规矩,翻来覆去嘴里还嘟囔着热,于和平拿着一把蒲扇,帮她扇着风轻哼着童谣。天气实在闷热,于和平到了后半夜才睡着。没睡多久,身边的冯丽丽就将他摇醒了。如果冯丽丽猜到后来发生的事情,她宁愿这一夜自己从未醒过。
“怎么了?”于和平迷迷糊糊的揉着眼睛。
“外面好像有人。”冯丽丽小声说道,她有些害怕。
外面客厅确实有窸窸窣窣翻抽屉的声音,难道进贼了?于和平握住了冯丽丽的手,轻轻的说:别出声,我出去看看。
“平哥哥,别去,我怕!”冯丽丽抓住了他的胳膊。
“没事,不怕啊,我马上就回来了。”于和平拍着她的背,用习惯性的口气安慰着她。他轻轻地走下了床,拿起了手电筒,推开了房间的门。
在黑暗中,于和平看见了一个黑影,摸进了冯丽丽奶奶的房间。冯家村这一带是古村落,经常有盗墓贼出落,没想到小偷进来摸进家门了。
“谁在那里!”于和平强装镇定,黑影迅速从窗子里跳了出去,于和平拿着手电筒一看房间里的抽屉被翻得乱七八糟,他知道冯家有个祖传的玉镯就放在抽屉的第二层,冯奶奶告诉他是要给丽丽陪嫁的。
于和平是个责任感极强的孩子,哪能让小偷把这么贵重的传家宝给偷了,他边喊边追:别跑!
那黑影小偷跑得极快,眨眼功夫便出了村子。
已是深夜,村民都已经熟睡,于和平的一声大喊吵醒了人们:抓小偷了。
可等不及别人出来应援,于和平不能让小偷跑了,好在农村娃子腿脚好,于和平在学校运动会短跑从来都是拿冠军的。
于和平一路追着那小偷到了田野间,眼见就要追到,脚下却不小心绊倒了,那是一根倒了的柱子,他一脚踩在了电线上。
强烈的电流从他的脚趾瞬间传到了心脏,他体验到了人间最至痛的滋味,他感受到生命在剧痛里流失,他闻到了自己的肉体被烧焦,那味道像死神在降临。于和平倒在地上抽搐着,手电筒掉在了地上,顺着那束光,他看见小偷停了下来,他向小偷伸手求救,说不出话,他却使劲在喊:救我。
年幼的于和平以为,小偷也有良知,小偷也不愿见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丧命于荒野。但他错了,那小偷只是踟蹰了片刻,便完全没有顾他的死活,在黑夜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于和平以为自己死了,等他睁开眼,他很懊恼,自己为什么没死。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没有了双腿,活着比死着更难。
于和平扛过来了,他活下去了,考上了自己想要的大学,做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娶了自己爱的姑娘。这其中的艰辛,旁人无从得知,只有他自己明白。而如今他虽可以平淡的诉说着往事,但再见到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小偷之时,依旧五味杂陈。
啊,原来她竟然是这个女人,她长得也没那么可怕,为什么心那么狠,如果当年她回头救他,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呢?
“我没想到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偷,也没有想到会再次见到她,这就是全部的事实,信不信由你。”于和平目光坦然的看着苏明哲,没有一点保留。
苏明哲犹豫了,该相信这个自强不息却又命运坎坷的年轻人吗?他身上的那些疑点,现在想来又立不住脚了。如果他想要复仇,为什么非要选在游轮上,又为什么行凶地点选在自己的房间呢?这样岂不是引火烧身~如果杀死燕子的动机解释得通,那么孟斌和严金华呢?他策划这个连环杀人案的动机是什么?最最重要的是,如果他真是凶手,他是如何让燕子心甘情愿的到了自己的房间呢?
苏明哲目光一转,突然看见冯丽丽的胳膊上还戴着一只翡翠镯子,冯丽丽对他十分警惕,赶紧捂住了自己的镯子。
“你看什么啊?这只镯子是后来警察帮我们找回来的。”冯丽丽气呼呼地说道,生怕苏明哲又发神经,拿走自己的镯子做研究。
“你的意思是,后来警察抓到了她。”苏明哲语气急切,指着燕子的尸体。
“抓到了,坏人就该被抓啊!”冯丽丽理直气壮地回答,被抓难道有不对的地方吗?她实在是搞不懂苏明哲的思维,真是个怪人。
“她是在外地被抓的,当时警察搜查赃物的时候,找到了镯子,根据她的笔录,就把镯子给到了我们本地公安局的警察,然后警察还给了丽丽。”于和平解释道,他不希望苏明哲再浪费时间怀疑自己,因此尽心把知道的细节都一一说清楚。
“当时,你也没有好奇去见一见她?”
“见了我的腿也好不了了,况且警察说她好像被判了8年,她也付出代价了。”
“等等,你说她被判了8年?”苏明哲心里一紧。
“是8年,有什么问题吗?”于和平回忆了一下,他一向记性很好。
“有问题,太有问题了,我终于明白了。”苏明哲恍然大悟,他在一团乱麻中找出了重要的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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