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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在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手机震动,我去走廊接听回来不见了我不离身的背包。顺着书架一排排寻过去,心急如焚,终于在角落里看到它陈旧的身影。
连忙检查包内物件,发现备忘录被移动了位置。拿出来一页页翻过去直抵末尾,眼泪一滴一滴掉在那张墨迹未干的句子上。
苏锦年爱孙歌睿。孙歌睿爱苏锦年。
一个影子停在面前,我抓起背包就要跑,却被他一把揽入怀中,暌违的清香沁人心脾,我朝思暮想的孙歌睿,跨越沧山泱水重新来到我的身边。
锦年,你当真狠心,竟然串通了所有人。若非凉寂在西班牙皈依了上帝,决心向我坦白一切,你打算隐瞒我到什么时候?难道你认定我只是贪慕姿色而非真心爱你?
他挽起衣袖,手臂上赫然一只蝴蝶刺青,与我脸上那只一模一样。
锦年,你曾经说我会的你就都要会。那么,你有的我应该也要有。
他低下头来亲吻我面上的蝴蝶。锦年,我爱你。请你嫁给我。
苏锦年爱孙歌睿,孙歌睿爱苏锦年。这是红线签定的缘分,我们要逃开彼此,注定那是枉然。
亲爱,多么庆幸,这么长的时光,这么多的人。我们始终没有丢失彼此,终于有这一天,亲耳听到你说爱我。
我抬起泪流满面的脸,微笑着说,我愿意。
我说:
这是我写过的为数不多的大团圆的结局的故事,但多年后我再来看这个故事,我忍不住会笑自己。
什么叫团圆?破镜重圆,算不算圆?
这是我在高二的时候发在《花火》的第二篇稿子,我是那一期“此季花火”推荐的新人。
那个时候我写字,根本没有自己的风格,因为喜欢朱品燕,便很努力的模仿她。后来她封笔了,我也长大了,从高中到大学,从家乡到长沙,我的文字日渐成熟。
有一次我跟一个多年不见老友坐在城外喝下午茶,她突然对我说,我觉得你成熟了好多啊。
谁说不是呢?
如果艾佛森去了森林狼『一』
更新时间:2010-3-916:53:00
字数:961
我站在你的楼下看那些窗口,我想起很老的一个片子叫《胭脂扣》,如花对负心的十二少说,以后我将不再等你了。
无论你和她怎么样,我都不再等你了。
『一』
第一眼看见你,我突然就明白了两个词语,一个是高高在上,一个是电光火石。
大一新生入校很少有我这么痞的女生和你那么拽的男生。从军训开始我一直是所有人眼里的异类,我的耳朵上有十五个亮闪闪的耳钉,我敢在教官面前肆无忌惮地抽烟,站军姿太辛苦,我对他说我要休息,他指着田径场中心的草坪对我说你给我趴着晒太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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