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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天,新的阿卡姆疯人院。
整理完内务(包括早餐前暴打一顿小丑锻炼身体、去找格兰迪厨师聊天吹水、绕开所有守卫查看中控室的监控情况以及对前一天同蝙蝠侠的对峙进行复盘总结)之后,杰森总算心满意足地坐在房间里,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期待地翻开今天的报纸。
《哥谭日报》头版头条用最大最粗的字体表示震惊:什么?!布鲁斯·韦恩再炸韦恩庄园?
杰森“噗——”一声将咖啡全都吐了出来。
韦恩庄园?那不是卢克宝贝现在暂时借住的地方吗?被他的主人给炸了?!
关注《哥谭日报》许久的杰森当然很清楚,这位十分不着调的布鲁斯·韦恩先生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身边的美女换了一个又一个,喜爱的极限运动也花样翻新作死不断。让他有时候忍不住怀疑就算死神来了,都得在‘死在床上’和‘死在跳伞过程中’两个选项里纠结半天才能把韦恩先生的灵魂带走。
他还看过有些小报纸拿布鲁斯·韦恩在生日当天火烧庄园的过时新闻出来炒冷饭。
虽然这些新闻大多夸张又博人眼球,但杰森也勉强抽丝剥茧,从里面拼拼凑凑出一个布鲁斯·韦恩的形象。
他一定有某种程度的心理疾病,杰森得出结论。
但他也不知道韦恩先生现在已经病得这么严重了。
昨天又不是他过生日,也不是什么愚人节,他干嘛要发疯炸庄园?
布鲁斯·韦恩,他究竟是怎么一个品种啊!
美杜莎杰森不懂,但表示大为震撼。
他现在只有些担心卢克的情况。
孩子还小,万一耳濡目染了布鲁斯·韦恩的不良作风怎么办?
炸庄园倒是无所谓,就是——
万一卢克也爱上了韦恩先生那种高调浮夸、充满蕾丝花边和粉红色的衬衫或者轻浮暧昧的笑容,那他还能顺利通过亚当斯家的马祖卡仪式吗?
真令人揪心。
“你说,我们现在要不要去韦恩庄园看看卢克?”杰森惆怅地摸了摸下巴。
虽然知道韦恩庄园那个柔弱阔佬论起单打独斗肯定干不过卢克宝贝,但他仍旧有些担忧。
断手表示赞同,他也很久没有见到小主人了。
所幸杰森·亚当斯先生是个相当有行动力的年轻人,他二话不说马上将自制腰带挂好,又站起身拍了拍阿卡姆的墙壁以示告别,然后扭头就走。
这次他倒是没有再套上那个奇怪的红色头罩,而是随手找了一件带有兜帽的黑色风衣,在确定脑袋上的蛇蛇们都被扣进了帽子里之后,就这么施施然走出了阿卡姆。
今天的哥谭正淅淅沥沥下着小雨。街边行人三三两两,行色匆忙。
杰森本以为他这副阴沉打扮会很引人注目,结果却发现这居然很稀松平常。
怪不得卢克和小东西都认为这座城市应该排在亚当斯宜居城市第一名。
每个街边小巷子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打扮得比他还神秘还不着调的人,他们有的偷偷摸摸从兜里掏出来一小袋白色粉末,有的掏出来一把生锈的刀子。
路上的行人则见怪不怪,更没有什么人去多管闲事。
杰森听见有人用理所当然的目光看了一眼巷子里挨揍的年轻人,口中低声只叨咕了一句‘犯罪巷’,然后就低着头离开了。
他若有所思。
原来这里的名字叫做犯罪巷。
但杰森心里有些不太舒服,刚刚那个在巷子里挨揍的年轻人居然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却也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杰森摇了摇头,甩开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快步向前走去。
然而走了没有5秒钟,他始终没能再迈出下一步。
……
约翰·斯宾塞咬着牙忍痛感慨,今天实在是不宜出门。
话也不能这么说,今天他还是有个十分重大的收获。
自从在墓地里见过那个神奇的孩子之后,约翰就产生了一种大彻大悟的感觉。
但原谅他文化水平太低,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
他只知道从此以后他实在不太想继续跟着街边的流浪汉鬼混了。他好像在那孩子眼中看见了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有什么他还不清楚,但卢克·亚当斯先生那句‘好好听话,乖乖吃饭,认真和家人一起生活’却像是警钟,始终烙印在他脑海中。
所以在离开监狱之后,他重新回到了犯罪巷,但却并不是去寻找那群曾经的同伙。
他找到了自己的家人。
是的,他,老约翰,其实也有家人。
他有一对年迈的、不负责任的父母,还有一个妹妹。
以前他年纪还小的时候,父母始终争吵不断,吵到兴头上他就是出气筒,好几次他都接近死亡。忍受不了虐待的他愤而离家出走,之后他做过□□小弟,当过码头工人,然而最终却因生活不如意染上了毒瘾,沦落成流浪汉。
当个流浪汉给他身上增添了许多苦难的刻痕,让他远比实际上的年岁看上去要老得多,其实他今年也不过30而已。
他有些胆怯地接近那个熟悉的房子,却发现父母早已死在一次黑邦火拼中,而他的妹妹为了讨生活在企鹅人名下的一间酒吧里做服务员。
在看到妹妹的一瞬间,约翰突然想起来小时候他也曾抱着妹妹哄她入睡,也曾在父母发疯一样殴打彼此的时候,抱着妹妹躲在床底。
他们曾经相依为命,可他却始终没有回来看过她。
之后的事情就像童话故事应该有的结局,他们兄妹俩互相埋怨、抱头痛哭,然后彼此谅解。
约翰下定决心走进了韦恩企业旗下免费的戒毒所,妹妹凯瑟琳去教堂做了义工。幸好韦恩集团还有一些福利基金会,那点微薄的钱很好地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再然后,约翰离开戒毒所,去码头应聘了一份工作。
虽然一切似乎变得更加辛苦,但他们却隐约有了些生活的盼头。
直到他为了补贴家用,在翻找垃圾箱的时候捡到了一枚银戒指。
犯罪巷的垃圾箱属于公共财物,每个流浪汉都拥有它的使用权。但像他这种没有加入任何帮派的家伙,却是最容易被人欺负的底层。
每个垃圾箱附近都有固定的流浪汉在蹲守,一旦有陌生人从里面捡出值钱财物,就会马上有凶神恶煞的家伙上前勒索。这种事情时有发生,但也不算频繁,毕竟犯罪巷可真没什么值钱财物可以被扔进垃圾桶的。
按照犯罪巷人的生存法则,约翰其实本应该乖乖听话,将手中这枚银戒指当做保护费上交出去。
但是他没有。
他认得这枚银戒指。
这是属于卢克·亚当斯先生的。
虽然不知道这枚戒指为什么会流落犯罪巷,但约翰知道他必须将这枚戒指
还给亚当斯先生。
约翰此刻正侧躺在地上,双手紧紧护住自己的脑袋,整个身体蜷缩成虾米形状。两个流浪汉在他身上拳打脚踢,拼命谩骂。
他的额头已经流出鲜血,肋骨也断了两根,但却始终将戒指护得严严实实。
“艹,这家伙怎么这么硬骨头?”其中一个流浪汉忍不住低声咒骂。
他伸出手想要将约翰怀里的戒指强行抢出来,但却被满头是血的约翰狠狠咬了一口。
约翰的眼神看上去凶狠极了,像是饿了好几天的野狼。
他痛得大叫一声,然后条件反射地对着约翰的胸口狠狠来了一脚。
再看过去,约翰又将头深深埋进了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那双眼睛。
约翰感觉眼前一黑,几乎喘不上气。
就在两人准备再度对约翰一顿拳打脚踢的时候,突然有人将连个流浪汉狠狠踹倒在地上。
约翰勉强抬起头。
隐约的光亮从巷子口透进来,那人背着光,面容模糊不清。
他看上去无比高大,身材健壮,目测体重接近200磅。毫无特色的黑色风衣将他遮挡得严严实实,一根撬棍被他拎在手中。
他将那根撬棍舞得呼呼作响。
“我说,你们快把他打死了,知道吗?”杰森又上前两步,撬棍拖在地上发出一些刺耳的噪音。
“他是犯了什么罪过?说出来让我听听。要是他罪该万死,我可以帮你们一起打他。”
“关你屁事?滚远一点!”其中一个流浪汉骂骂咧咧地从地上爬起来,冲着杰森比划了一个粗鲁的手势,“知道我是谁吗?如果你敢招惹我,企鹅人不会放过你的。”
“企鹅人放不放过我,我倒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我不太想放过你。”
杰森低下头,看见这人兜里露出来的白色粉末,心情顿时变得更加糟糕。
有模糊的画面从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好像曾经他也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只是结局无疑是悲剧。
亚当斯家的准则,我们可以怪异,我们可以孤独,但我们平等待人,绝不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折磨他人。
“来吧,正好我今天心情很不爽。”杰森捏了捏拳头,“恭喜你们,中了我的头奖,一人三根肋骨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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