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奥斯顿。其实这么多人在场的情况下。他也不怕奥斯顿反悔,但俗话说狗急跳墙,穷鼠啮狸,他还是将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当当的,以免出现什么意外。
奥斯顿接过文件,仔细看过一遍,见没有什么问题,也签了字盖了章,又把文件换给了公证人。既然已经撕破了脸皮,他也就懒得再与萨沙虚与委蛇了,当下就准备起身走人。
“今天本来是来向萨沙行长道贺的,没想到变成了现在这样争锋相对的样子。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道,萨沙行长总是这样一幅咄咄逼人的样子,让大家的生意都很难做啊。”
,就在最后,奥斯顿还不忘给萨沙添上点眼药。
“若是真心想要交朋友的,我萨沙自然是举双手欢迎的。只怕有的人一边伸出手来要握手,另一只手却暗地里提着刀子,这样的朋友谁又敢交”,萨沙一边送着奥斯顿,一边不动声色地回应道。
奥斯顿嘿嘿一笑,也就不再打嘴仗了,是胜是败,一切七天之后自然见分晓,到时候赢家通吃一切,输家一败涂地。他年纪大了,不想在这种地方多费口舌,浪费力气,要是年轻的时候,定是不肯在这种地方落了下风的。
“还是老了啊。”
,他默默地想到,只是这样想着心里却憋着一股气,不由地挺了挺老腰,那慢慢向门口走去的佝偻背影硬是高了几分。
他这位正主儿都走了,其他人也就不再多做停留,纷纷告辞。等所有人都走了,萨沙吩咐侍者们将大门关上,一口气松了下来,就像是没了骨头般瘫坐在座位上,再一模额头,冷津津的全是汗,一身深色的礼服外表看不出来,内里已经全都湿透了。
他这般紧张是因为这个计划完全是由艾尔制定的,完全不由自己掌控,自己也没有丝毫把握,能不紧张吗
当初艾尔一开始制定出这个计划时,萨沙是竭力反对的。在他这样的商人看来,艾尔的这个计划收益完全是对方的,风险却要自己承担,这种生意都要做他完全无法理解。更何况若是那电灯真的如此神奇,完全可以稳扎稳打,凭着质量占据市场,没必要冒着如此大的风险,不给自己留一点退路。
只可惜胳膊拧不过大腿,艾尔一意孤行,萨沙也只得遵照执行。
第一百二十章艾尔的考量
一般情况下艾尔都是非常尊重萨沙的意见的。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更何况在经商方面他是个彻彻底底的门外汉。但这次的孤掷一注他自有他自己的道理。
首先是他有必胜的把握,经过长时间的实验,电灯可以稳定照明一个月以上。其次他问过谢尔顿,这位曾经详细分析过北境巨神山脉的各种魔兽,谢尔顿告诉艾尔根本不存在能够持续燃烧一月以上的魔兽,那些天生能够使用火系魔法的魔兽也不可以,最经烧的魔兽也只不过能烧个五至七天而已,对于谢尔顿渊博的知识,艾尔很是放心。尽管奥斯顿在这方面浸淫很久,但也毕竟只是一个凡人,艾尔不认为他能比得上谢尔顿这样的法师的专门研究。
因此对于这个赌局艾尔是信心满满,认为自己是稳操胜券的。
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电灯本身的制工艺太过复杂。要知道这种电灯实际上是属于魔法造物,它的核心是谢尔顿法阵,而不是由工业大生产制造出来的。并且能够布置谢尔顿法阵的法师很少,艾尔总不能让谢尔顿或者波特老法师来专门为他制电灯吧,因此每制一盏灯都需要艾尔亲力亲为。
这就意味着这种电灯不可能量产,而艾尔也早已决定将这种电灯当做最为昂贵的奢侈品进行贩卖,因此电灯的销售主体也就确定了:贵族。艾尔甚至不能将这些电灯卖给那些出得起大价钱的商人,因为这会导致电灯的“廉价”。
他要保证电灯的独特性和高价值,就要固定买主的来源:既要有钱,又要有身份。
同样的一杯清水,在河流和沙漠中,价值自然是不一样的。同样一枚钱币,为一枚当时的流通货币和千年之后的古董价值,自然也是不一样的。同样一副碗筷,由平民用过和皇帝用过,价值显然也是不一样的。
许多时候,无论是人或事,其价值不是由自身决定的,而是由他人决定的。
所谓价值,先有他人定的“价”,才有最后定下来的“值”。
如何让电灯进入贵族们的视线,取代从古至今一直使用的灯油艾尔为此也思索了很久,他当然能去拜托公主殿下,如果是那位大人开口,电灯立马就会成为霍利区新的风潮。
但是艾尔深知,交"qgren"情,不是亲情,不是爱情。有来有往,有舍有得才能一直维持这种感情,只有索取没有付出,这情迟早会变成恨,得不偿失。
因此他不愿意去寻求索菲娅公主的帮助,当然其中有没有大男子主义这种无聊的自尊心,恐怕就连艾尔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
而艾尔本身在霍利区又没有足够的名望来进行推广,再说他现在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在研究魔法上,连很多日常的应酬都谢绝了,现在哪有闲情逸致在贵族们的圈子里蝇营狗苟,浪费时间。要让他放下身段,去“求”那些贵族们使用他的产品,艾尔也实在拉不下那个脸面,铁荆棘家族的荣耀也不容许他这么做,就这样陷入了困境。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艾尔思前想后,总算是想出来个办法,那就是反过来,让那些贵族们来“求”他,让他们哭着喊着求着来买电灯,这样自己既得了实惠,又得了面子。
怎么做到这点当然是要抓住这帮贵族的心理。他们最在乎的就是自己家族的名誉,经常为了点小事就上纲上线,要死要活的。
怎么维护家族的荣誉在没有战争彰显自己的力量和勇武后,只剩下无穷无尽的,物质上的攀比才能凸显出自己的优越性。今天你穿了知名裁缝制的服饰,那我定然也要穿上一件,而且用料还要更加昂贵。今日我在宴会上吃到的一道菜以前从未品尝过,回去后也一定要让厨师复制一道,将来好招待客人。他们就用这种方式维护着自己所谓的“自尊”,以免遭人耻笑,而若是有人或是一个家族出现了差池,就会被整个上流社会嘲笑、排斥,失去那金灿灿的荣光。
其实说白了就像是互相攀比的小学生一样,今天你穿了双耐克的球鞋,那赶明儿我要穿双阿迪达斯的,你换了个新书包,那我要换个更好看的。将一切荣耀、历史、血脉这种假大空的词汇剔除后,剩下的其实就是这样虚伪幼稚得可笑,但这就是人类社会,整个王国运行的基石,大家默认的潜规则,贵族维护自己的“律法”。所有人都像是被拧上发条的人偶,在既定的规定下上演着悲欢离合,爱恨情仇。
于是艾尔便决定迂回战,运用太祖“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先在曼尼区搞出一个“大新闻”,将西境商行电灯最好的概念炒的全城皆知,就像是烧一道大菜一样,先要做热锅这样的准备工。尽管霍利区和曼尼区互不流通,但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不用说本来两个区就联系密切,不然那些少爷小姐们在舞会上笑谈的市井传闻又是来源于何处
等到这消息发酵一段时间,特别是在贵族们一直不变的供应商奥斯顿自己认输后,更是可以让西境商行电灯最好的概念深入人心,将贵族们的胃口都吊起来。
再找准一个好的时机,将使用电灯与贵族们的家族荣誉联系起来,比如“最好的电灯,只能由最高贵的家族使用。”
,不知不觉中宣扬这种观念,那些贵族会像是闻着花香的蜜蜂,嗅着诱饵的游鱼一般争抢电灯。到时候艾尔不仅财源滚滚,还能收获许多人情,可谓是一举两得,对他在圣辉城站稳脚跟大有裨益。
这些关于贵族大逆不道的观点艾尔自然是不能同萨沙说的,他还有最后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实在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商行上了,在电灯之后再将斗兽场搞起来,等到商行步入正轨之后,他就功成身退,将全部的精力放在魔法上。
他有种预感,风雨欲来,大厦将倾,因此他无法赞同萨沙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经营理念,而是决定另辟蹊径,突出奇兵,走一条捷径来迅速在商业上取得成功,为此就不得不再赌上一遭。
就像是一名赌徒,手中的筹码越来越多,但在庄家的威胁下不断将自己的全副身家都压在赌桌上,无法见好就收,全身而退。要么赢过专家,大获全胜,要么输得一干二净,倾家荡产。
没有第二条道路可以选择。
第一百二十一章诺山奥斯顿
若是要给曼尼区定义一个颜色,所有人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道:“金色。”
,只不过若是只有一种颜色,未免就有些单调。而星星点点点缀在城市中间的“特色”酒楼,就给这满城的金色渲染上了一层绮丽的粉红。或许那些白手起家,热衷赚钱的商人们看不上这点粉色,不过对于那些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少爷们而言,这些酒楼可比那些无趣的商行、发臭的车马行、难懂的银行可爱得多了。
就在曼尼区寸土寸金的繁华地段,一座挂着梨花海棠招牌的奢华酒楼,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先不提那奇怪的名字,光是那令人迷醉,飘香十里的胭脂香,就勾得附近所有的老少爷们失魂落魄的,就连生意都没心思做了。偶尔走近了,从里面传来的女子们柔媚的笑闹声,更是让路过的行人迈不开腿,走不动道,那脑袋也总是向那里张望着,恨不得能钻进去好看个通透。
这里就是曼尼区最大,最贵、最有名的销金窟“梨花海棠”楼,取得正是“一枝梨花压海棠”的诗句,风雅之中又透露出一种风骚,让人心神荡漾、欲罢不能。
这里是温柔乡、快活林,不是天堂胜似天堂的地方,只是为了要在这里求得一时贪欢,要花费的可是不少,应该说很是不少。没有铜子、银角那些碍眼的货色,只有大袋大袋的金币明晃着人们的眼睛,强调着:即使是在这偎红倚翠之地,金色仍然是至高无上的颜色。
有金子随你横行,没金子寸步难行,倒也符合曼尼区的特色。不过用地球上的话说,这里的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因此“梨花海棠”楼总是热闹非凡,宾朋客满。
“梨花海棠”楼的底楼总是最热闹的,大堂里设有许多舞台,不时有浓妆淡抹,各有千秋的姑娘们上台展示才艺,或吹拉弹唱,或长袖善舞,总有一款能撩拨得人热血上涌,兴奋难耐。男人们也毫不吝啬,纷纷叫好打赏,彰显着自己的财力。
只是这底楼好虽好,却不免有些失之媚俗,倒是这“梨花海棠”楼的二楼、三楼,越是往上越是幽静,在淫乐喧嚣之中,反而衬托出一种清新淡雅出来,这种氛围倒更是吸引许多真舍得砸钱的主儿的欢喜,那价钱也是翻了个儿地往上涨。
就在三楼的一间“千金阁”中,几个年轻人正在喝酒狎妓,好不快活。喝到浓时,不免上下其手,在那隐秘之地揉捏亵玩,惹得姑娘们娇嗔笑骂,或施以粉拳,只是那软绵绵的拳头打在身上,更像是调笑撩拨,让这几个年轻人们搂得更紧,笑得更欢。
眼看着这些人你侬我侬,蜜里调油,马上这厢房里就要一片春光,胡天胡地一番。这时从门外传来一阵急促地敲门声,打断了众人的兴致。
“哪来的遭瘟疫的,乱敲什么门啊。”
“养着的那些闲汉吃干饭的啊,就让人这么直直地闯进来。”
姑娘们自是一阵乱骂,只是这莺莺燕燕的,没什么杀伤力。那几个被打断的年轻人们则是火气大了许多,各种污言秽语就骂了出来,有两个性子急的手边的茶碗都已经砸了过去,“咔嚓”一下摔在地上摔成了粉碎。
只是门外一道声音制止了大家的叫骂:“诺山少爷,您快点回去吧,老爷找您”
大家的目光“刷”的一下,都集中在其中一个年轻人身上,那人满脸涨的通红,高声叫骂了一声:“狗奴才,闭嘴”,接着又低声嘟囔着:“那个老”,只是说到一半,又像是受到什么惊吓似的环顾了一下周围,似乎是害怕自己的话会被传出去,后面几个老不死无论如何也没有勇气说出去。
其中一人懒洋洋地说道:“怪不得没人敢拦着,你不是就是为了应付这种情况才特意安排了一个人用来通风报信的嘛。”
另一个人接着说道:“得啦,诺山你还是快点回去吧,你家那老爷子”,说着他打了个寒颤,“要是晚了我们又要两三个月见不到你了。”
诺山垂头丧气地穿好衣服出门,不过走时还是很豪爽地挥了一下手,“这次是我的原因搅了大家的兴致,别的也不多说了,账我全包了。”
,走时的背影撇下一阵欢呼声,看起来无比潇洒。
只是刚走出“梨花海棠”楼,坐进了早已准备好的马车,他看上去潇洒挺拔的身姿立马就瘫成了一团,满脸的意气风发变成了满脸的苦涩,刚才的那位偏偏贵公子一下子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
诺山奥斯顿先生是一位深受大家喜欢的年轻人,这么一位风度翩翩而又豪爽大方的年轻人谁又会不喜欢呢更妙的是这位很有钱,至少是他的家族很有钱,在豪商遍地的曼尼区也是数一数二的顶级阶层,在灿烂的金色的衬托下,愈发显得这位年轻人前程似锦,广受欢迎。
虽然他有一位严厉的爷爷,当然这只是他众多优点中的小小的一个缺点,是可以被他那些“宽容大量”的朋友们原谅的小小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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