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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十七章(第1/2页)

门缓缓推开。

屋内的陈设杨晋还未看清,一股酒香便已袭面而来。

红木大圆桌上摆着满满的河鲜菜肴,红烧螃蟹、油焖大虾、葱香炒蛤蜊,一坛西凤酒大约也没剩多少,歪歪斜斜地倒在地面滴溜打转。

此刻那位满头鹤发的老太太正踩在椅子上,垫着脚把手里的酒壶高高举起,很是战战兢兢,

底下一帮小姑娘转来转去地扶她。

“阿婆,快别喝了,您都喝一坛了!”

“阿婆您先下来呀,万一摔着怎么办!”

老太太喝得红光满面,弯腰紧张兮兮地冲她们几个做噤声的手势:“嘘……小点声,被芊丫头听到就不好了。”

闻芊:“……”

杨晋望着她:“镇店之宝?”

闻芊面色不改地解释:“镇店之宝今天喝得有点多。”

为了将剩下的那点酒抢走,她着实费了一番功夫。

老太太伸着两只小短手委屈万分的朝她身上够,“一口,就一口,最后一口……”

闻芊绝情地避开,淡淡道:“得了吧,您这一口得有多实惠,我还能不知道?”

说完,便朝她使眼色,“棠婆,有客人在。”

闻言她终于消停了片刻,大约是眼神不大好,虚着双目对着杨晋那边打量了半天,最后露出一个会意的笑容,掩嘴悄悄道:“新相好?”

闻芊冲她狠狠龇牙:“甚么相好,临走前才和你说过的……你喝酒喝糊涂了?”

棠婆这才恍悟,意味不明地长长哦了一声,讳莫如深地压低嗓音:

“杨家的二杆子?”

杨晋:“……”

乐坊的小姑娘把一桌的残局收拾完毕,炉上煮好新茶,顺便逮着棠婆灌了两口醒酒汤,她眼里的醉意才有所好转,窝在椅子里直歉疚地拍脑门儿。

“嗨呀……真对不住,我就是嘴馋,如今年纪又大了,喝两口就上脸,让大人见笑。”

杨晋和闻芊在她对面坐下,淡笑着说无妨。

棠婆起身给他倒了杯茶,“快有好几十年没见过京城来的锦衣卫了,看见杨大人竟觉得有些亲切。”

杨晋执杯奇道:“婆婆从前和锦衣卫很熟?”

老太太咧着嘴呵呵一阵笑,“都是年轻时候的事儿啦,想当初婆婆我也是名动京城的高门贵女……估摸着,大人您爹娘那会儿都还小呢。”

“您也是京城人士?”

棠婆却不回答,只看了眼天色,捻着手念念有词的算道,“良辰吉时,来来来,大人难得来一趟,且让我算一卦……”

杨晋微愣,没大听懂地“啊”了一声。

老太太踩着凳子踮脚从立柜上捧出三枚被摸得光滑无比的铜钱,在手上神神叨叨地摇了片刻,哗啦往桌上一抛。

随即定睛看去。

“震上离下,好卦好卦。”

她喜滋滋地握了握杨晋的手,“离卦为火,雷火冲天,此乃姻缘中的上上签。我果真没看错,你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喜可贺……”

说完便双手合十,闭目自顾念了几句“无量寿福”。

杨晋哑然半天不知道怎么往下接,闻芊身子靠过来,低声解释道:“这种话听听就行了。我在她的卦象里和谁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杨晋默了下,同样压低声音问她,“你究竟带多少人来过?”

闻芊挑着眉轻笑,“想知道?”

“就不告诉你。”

杨晋看了她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再多问。

良辰吉时一过棠老太太便又踩着凳子把铜钱高高地放回原处,墙上挂着支碧青的笛,她边踮脚边道:“大人要是再早几年来,还能尝尝我那壶十年的土窟春。”

说着发出一句“哎呀”,语气无比惋惜,“十五年的土窟春才是最香醇的,怪我没能管住嘴……除夕的猪拱嘴真是好吃啊,一口酒一口肉,不到半柱香就没了……”

兴许是酒未全醒,说起话还是颠三倒四的,就在她搁好铜钱要下来时,袖摆不经意拂到墙面,挂在那里一支碧笛子被打了个正着,毫无悬念地摇摇而坠。

几乎同时,她的酒瞬间散了大半,神色仓皇,本能地扑过去。

笛在落地前被人稳稳握住。

笛身很纤细,仿佛稍一用力就会折成两半,实在脆弱,索性眼下逃过一劫,并无大碍。

杨晋松了口气,俯身给她:“婆婆,你的笛子。”

手递来的那一瞬,棠婆盯着那支温润的笛有半刻怔忡,随即一改先前的神情,目光竟缓缓柔软下来。

“杨大人真是好脾气。”

她唇边含笑,语气平和,“和我以往见过的那些锦衣卫,不大一样。”

她把笛子接了过去,弓着腰缩回帽椅里。

人老了总是越长越矮,很多时候更像是返璞归真,棠婆身上裹着厚实的大袄,坐着时整个人蜷成了一团。

杨晋一直以为她疯疯癫癫病得不轻,但不知为何,见她抚摸那柄笛子时,眸中流露出的神情不算骇浪滔天,却也千回百转。

笛身细腻通透,在夕阳浓稠的华光下流光溢彩,棠婆那只皱巴巴地手摩挲着上面已有些斑驳的流苏,像是突然酒醒了,慢声说道:“大齐初设锦衣卫南北镇抚司,一是为伐乱党,二是为诛奸佞。在章和三十年间,太/祖皇帝开始肃清党派之乱,便是一人有罪株连九族的瓜蔓抄。

“锦衣卫到我家来时,我约莫十八岁上下,别看过了大半辈子,那偏偏却是最能记事的年纪,每次午夜梦回想起,总是格外的清晰。

“我如今,连个甚么爹娘,甚么兄弟姊妹,都记不清啦,却还记得当初抄家的情形……”

杨晋不自觉地拧了下眉,朝闻芊看了一眼。她正在吃茶,表情并无波澜,好似全然没听见。

棠婆这才把笛子放下,脸上带着笑意,“接下来可能要耽搁杨大人一些时间了,老人家的事,讲起来总是又臭又长。”

*

京城的东西长安街两旁,红墙总比寻常的地方要更高一些,此处是朝中权贵的居所,整个皇都除了禁庭之外,最荣华富丽的所在。

慕容海棠就出生在那其中的某一个高官世家里。

为家中唯一的大小姐,童年时光是被长辈们捧在手心娇养着长大的。

她幼年学琴棋,能识字时就开始学诗书,在音律与诗文上的天赋仿佛是与生俱来,一发而不可收拾。

章和三十一年,慕容海棠刚刚及笄,顶着一张清水出芙蓉的脸蛋,在京中贵妇的诗会上一举拔得头筹。

刚崭露头角的新面孔,很快便名声鹊起,传遍了京城。

那是她风华正茂的年纪,颠倒众生的才色令无数的文人名士趋之若鹜,每日说媒求娶之人纷至沓来,险些踩坏府邸的门槛。

父母亲心疼女儿,总不肯轻易许了人家。

自此,她便开始被惯得有些心高气傲,总觉得天下读书人皆乃俗物,愈发看不上那些衣冠楚楚的酸腐儒生。

北京的勾栏瓦肆和别处并无不同,坊间的花娘乐伶们爱传唱些风流才子,雅士骚客的词曲歌赋。

慕容海棠就喜欢去这些地方听曲儿。

她常扮做男装,摇着扇子听台上的女孩儿们唱自己填的诗词。

刚写成的那支《借流苏》广受推崇,在演乐胡同里盛行一时。

眼见“海棠居士”的名字被人们口口相传,她心中不觉飘飘然,临走前便借着酒意,提笔狂妄地写下“词场我独占尽”六个大字。

事情就此被她抛在了脑后,却不想过了几日,再往乐楼去时,只见酒客们正围在题字前交头接耳地笑。

慕容海棠忙挤上去看。

有人大概是想治治她的轻狂,笔走龙蛇地在旁边添了一句——“此词场一尺见方。”

对方像是刻意来叫板的,还出了一首《送东风》的新曲,字里行间写的全是她当时自命不凡的模样,其中甚至有一句“卿本佳人,奈何男儿身”。

摆明是发现自己扮男装的事情。

慕容海棠登时气得七窍生烟。

找来花娘一问才知,这者是个叫“归鸿先生”的人,坊间卖小曲儿的老熟客了。

她倒也不服输,在心中计较了一番,仍让歌伎们继续唱他的《送东风》,只在每句唱词的最末多加了一个字,连起来正好是一句“干君何事,颜之厚矣”。

乐坊受其所托,连着唱了七日,慕容海棠便来了七日。

台上琴声悠扬,台下宾客满座。

她坐在里面,迎着四周的掌声抬头,唇角挑衅的勾出一抹笑,仿佛打了一场胜仗。

虽不知这位“归鸿先生”是何许人也,但她有预感,他一定在场。

很快,新的词曲又传到了坊中,慕容海棠命人买来,拿在手中细读。

这支《卖花令》讲的是位娇气的小姑娘和一个落魄书生同行上京的故事,小姑娘咄咄逼人,书生手足无措,通篇行文竟带着几分无奈。

“……一番雷雨为哪般,公子千万难。”

她坐在绣墩上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忽然就觉得这位归鸿先生很有几分意思,于是提起笔在词的后面又添了几句。

“早知今日狼狈,何必招惹是非。”

写完左右看了良久,仍让丫鬟交给乐楼。

那一段时间,秦楼楚馆出新曲儿的次数明显比以往多了许多,初露锋芒的“海棠居士”与来历成谜的“归鸿先生”竞相争逐,吟唱这两位的词成了坊间歌女们的日常。

每一次,她的词曲在勾栏胡同里唱完七天,归鸿先生的新戏便会如期而至,故事有悲有喜,婉转缠绵也罢,荒诞不羁也罢,字里行间却都是她能看懂的意思。

或是在词句间互相斗嘴,或是偶尔探讨一番诗文曲赋。

尽管相交甚久,可从始至终他们也未曾见过一面。

慕容海棠会在听曲儿时不自觉地把周遭那些人打量一遍,猜测究竟谁才是本尊,高矮胖瘦,千人千面,在夜深辗转之际描绘出别样的形态,如此打发时间也颇有些意思。

就这么玩了大半年,她终于倦了,要说的话越来越多,仅凭写词实在是局限,她想,若能书信往来似乎更省事。

于是借一次新曲的机会,她在唱词上提到,将把信放在歌楼后园中那盆海棠花的花盆之下。

“愿君取吾言,得酒莫苟辞。”

过了一日,信安然不动。

又一日,仍旧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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