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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妙华感觉到了林大娘态度的松动。
但这还不够,之后她还是催着赵福安去孙大山面前多走动提了几次,也积极为于书彬背书,态度比之前热络多了。
如是称量了也不过两天时间,孙大山就传来了消息,这次“打野猪”
行动继续,并且同意了于书彬的加入。
后来的杨妙华也有点慢慢回过味儿来,当时于书彬那么一场大闹,也未必就只是单纯的跟孩子斤斤计较。
或许,也算是亮亮肌肉展示背景?
她在这些事上的心眼儿着实是不够的,虽然隐隐约约有些感觉,却也不知道于书彬是不是这么想的,也没法问。
反正事情的确是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了。
定下了要行动,一旦得了空赵福安就经常带着于书彬往孙家去,之所以说得了空,那是因为赵福安到底还是比较务实的,即便知道前面有一笔横财要发,也没得意忘形,每天该干的活儿也都在干,庄稼汉,地里粮食才是根本,挣工分仍旧还是大头。
杨妙华亦是如此,不过她又比赵福安的时间更宽松,毕竟她是孕妇,工分记得就少,她也渐渐学会偷懒,干活的时候不会下死力,还会顺便薅点嫩野菜——眼见一天天的热起来了,都过了麦收了,其实很多野菜都长老了,她也还是尽量挑尖头上那一丁点嫩的掐,这东西吃惯了还觉得挺好吃的,至少不比牛皮菜差。
还是不用自己种的,又
怎会不香?除此之外,她下工也早,她这眼看着就临产了,本来就是拿的孕妇工分,难道还迫她跟她们一样出同样的工同样的力?
方秀芹那个记仇的,倒是逮着说过几次,都让杨妙华给堵了回去,她现在也不是那等干听着受气的了,惹急了她翻翻旧账也不是不行!
队长又怎的?还能干一辈子?说不定还能就这么把他拉下马呢!
杨妙华现在也很有点狐假虎威的气势了,潜意识中倒是真觉得给这里换个队长什么的事儿,对于书彬应该根本都不算困难。
当然,她肯定不会这么做,也没脸让人这么做。
只是想想也确实让人就有了足够的勇气和底气。
但她下了工也不是就没有事儿干的。
于书彬搞来了一些布料,颜色多是工人蓝和军装绿,料子摸着也清爽,他自己说是服装厂剩下的边角料,也确实里面很有些都是碎布头,但仍旧是他们这儿弄不到的好料子了,杨妙华本来不好收的,这人情欠大发了。
于书彬是很懂怎么激将的:“看不上就算了,反正也是人家厂子里不要的,我拿去扔了埋了就是了。”
明知道是气话,还是给杨妙华心疼的不行:“说你是败家子,还真是个败家子!
这都是好东西,什么扔不扔的,你这大手大脚都什么毛病!”
也就这个小于还能有那么多好衣服穿,就是好些知青衣服上都有补丁——想想能分到他们这里的
知青,家里多半都是使不上什么力的,这也就好理解了。
而他们这些农民社员,所穿衣物更是补丁打补丁,谁家能有一件体面些的好衣服,都必然是男人穿的,而且平时也根本不舍得穿,做活儿穿好衣服那不是糟蹋吗?那是必然得等过年时候拿出来一家兄弟几个换着穿出去串门。
“二姐你这么说我就不高兴了。”
说完了气话,于书彬也知道要哄哄人,又摆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开始讲起了道理,“再说,我也不只是给二姐你这里拿了来,孙叔和林大娘那里也拿了些过去,人家愿意带我又不肯收东西,那我也不能真什么都不表示一下吧?要是二姐你都嫌弃不收,那林大娘岂不是更不肯收了?二姐你就先打个样嘛,本来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
确不是稀罕东西,但能弄到这里来,也是很费了些心思的。
杨妙华更明白人不是舍不得稀罕东西,实际上送这东西才真正是更用心为他们考量的。
她也只能笑:“好好,你总是有道理,那我就厚脸皮收下了。”
索性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人情欠都欠了那么多了,也不差这一星半点。
再说,人情这东西本来也就是有来有往,非要撕扯个干净明白互不增欠,那就是纯做生意,反倒没一点人情味儿了。
杨妙华觉得重生后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很能开解自己,最大的改变就是脸皮越来越厚。
于
书彬拿来的边角料,拼凑一下就能做出好几件衣物来,就是那很碎的碎布头,也能用来纳鞋底,都是可以利用的好东西。
杨妙华下了工就研究这些布头,做出衣服来之前是不能叫外人看到的,尤其是李桂花,因为她肯定是会软磨硬泡甚至明抢布料的,对此杨妙华真的丝毫不怀疑。所以回去第一件事先关上门,其实这样也不好,屋子里光线就暗了——他们这房子是没有窗户的,只有灶台靠的那面墙比人高处开了个四四方方的小窗口以及顶上两片亮瓦,那小窗口更大的用还是放油烟的,根本没什么透光的用,亮瓦比较实用,像他们这样根本买不起青瓦只用茅草捆了盖房上的人家,都必得买上两匹亮瓦安上,唯有这般屋子里才能有些许光亮。
当然日头好的话,亮瓦下屋子里还是很亮堂的,中午都还好,傍晚回来就有些不中用了。
杨妙华只能争分夺秒,脑子里还头脑风暴,想了很多她记得的款式,计划着要怎么充分利用这些布料。
然后她又发现了一件尴尬的事情——她根本不会做衣服,或者说,她只会粗浅弄个轮廓,勉强有个人形能穿而已。
至于那些设计那些细节她根本弄不出来,甚至很多尺寸收放裁剪她都摸不准。
这又必须区别一下,简单的缝缝补补和做成衣完全就是两个概念。
乡下人家不分男女,缝缝补补多都是会的
,但说做衣服,多半还是女人的事儿,而且也不是生下来就会的,还得有女性长辈慢慢教,这方面杨妙华自然是没有的。
而且她家啥条件?上辈子根本都弄不到什么布料,要裁剪都是说明有新衣服穿。
他们家的衣服多数都是别人穿过不要的拿给他们的,就缝缝补补将就着用呗。
哪有那什么裁剪做衣服的机会呀!
等到后头日子好过点了,手里有点钱了,那就更不用说了,还买啥布料做衣服啊,满大街都是便宜的成衣——也不能说真的就特别便宜啥的,但相对去裁布做衣裳,总是要更便宜省事儿的。
但要说杨妙华为什么会对做衣服这么理所当然,甚至出现了对自我的认知障碍,倒也不是完全自大。
上辈子老三兰初中都没读完就出去打工,她当妈的肯定不放心让年轻女孩儿跟着别人跑太远,比如南下去打工什么的,不安全,也完全脱离了杨妙华的掌控。
几次三番的寻人介绍,就找到了隔壁青阳镇上的一个裁缝店里,送老三去拜了师父做了学徒工。
后来家里还添了个缝纫机,有那么一年多老三也在家里经常踩缝纫机,做衣服裤子啥的也并不少见。
因着这一遭,杨妙华对裁剪做衣服其实也不能算全然无知,脑子里有着隐约的印象,只不过到底是真要上手了,才发现其实没有想的那么简单——即便不做什么设计什么款式没那么多
细节,但要做到合身贴身,都不是简单的缝到一起就算完的。
到这时,所有计划瞬间泡汤,简直就是“壮志未酬身先死”
,等等,也不能说全部,至少用碎布头纳鞋底做鞋面,甚至于拿去打补丁,这些她都还是很熟的。
可难道这么多好布料都拿来那么糟蹋吗?就算不会做成衣,她也能看个大概的,这布料凑凑起码都能做两身的——赵福安一身,赵兰珍一身,至于她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也没必要做新衣服。
糟蹋是不可能糟蹋的,放着生灰更是不可能的。
杨妙华果断决定向外界求助,除了林大娘别无他选!
正好林淑云不是也拿了布头子吗?倒正好凑一起了。
而且在她心里,林大娘真就是很能干,以至于都快无所不能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林淑云很会做衣服,对于杨妙华这都不会也没表现出什么惊讶或是嫌弃,反而认真教她。
此前两家来往,主要还是林淑云母女俩往杨来娣家这边跑,打从上回杨妙华跑去躲人开始,她对去孙家也不那么陌生了。
孙家房子是很大的,之前他们在竹编的栅栏门外只能看到正对的堂屋,走进去细看才知道,堂屋、住房、厨房、猪圈、鸡棚、鸭舍,直接圈成了一个四方口,就别的这么大处房屋,至少也得是两三家人凑一起住着。
而且他们这“口”
字中间的院坝也都是铺的青石板,很是光洁,院里竹
竿做的三角撑起了晾衣杆,因为自成一方天地,晾衣服都宽敞许多,也不必像别的人家有些好点的衣服或是私密衣服都要藏起来,尤其是女人家用的月经带,那更是不能给人看到的。
不过杨妙华在孙家并没有看到月经带,她也没太在意,林大娘这个年纪那个早就不来也是可能的,孙菁菁也还小,没来那个也正常——杨妙华根本不知道,她自己结婚好几年,十六岁上才来了月经,那是因为她长期营养不良。
她还以为女的都这样。
杨妙华来了几次,就发现了来这儿的好处,不仅可以躲开不必要的窥探,还能近距离观察自家男人的动向,最关键林淑云实在是个好老师,又温柔又细心,她学得慢做不好也不会轻易呵斥她,怕是亲娘在也就是这个感觉了——至少大姐是不这样的。
大姐教她的东西其实也不多,很多时候更多的是教训和指点,那时候她并不感觉有什么不对,大姐也是小小年纪就没了娘,一样的苦命,还要拖着她已经不容易了,又如何能奢求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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